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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述:山西省銀行,是山西軍閥閻錫山的官僚資本金融機構,它隨著閻錫山軍閥政權的建立而產生,又隨著閻錫山軍閥政權的垮臺而滅亡。在閻錫山統(tǒng)治山西的38年中,山西省銀行自始至終都是這個“獨立王國”的“中央銀行”,成為閻錫山維持軍閥割據(jù)的財政支柱。
1911年10月,辛亥革命爆發(fā)后,閻錫山等同盟會員當即決定起義。起義軍攻入太原城內,殺死山西巡撫陸鐘琦,成立軍政府,公推閻錫山為都督。閻錫山以都督名義掌握了山西的軍權后,面臨著嚴重的財政經濟困難。最初,他采用“募捐”和向巨富“借款”的辦法,解決了一些臨時困難。1912年,他成立了山西官錢局,但仍滿足不了軍政費用激增的需要。1916年,閻錫山改任山西督軍,在陸軍修械所內設立了銅元局,用低價收買民間制錢改鑄銅元的辦法,僅一年多時間,就獲利360萬元,嘗到了發(fā)行貨幣的“甜頭”。1917年,閻錫山兼任山西省省長后,集軍政大權于一身,為解決財政困難和日益增長的軍費開支,遂聘請祁縣大德恒票號經理閻維藩,在山西官錢局的基礎上,籌組山西省銀行。1919年8月1日,山西省銀行正式開始營業(yè)。該行預定資本總額為300萬元,實收120萬元,股本來源:一是接受官錢局的財產;二是用軍政府“勸募”的借款轉為銀行股金;三是省財政廳撥款。山西省銀行成立后,在太原設總管理處,另設太原分行對外營業(yè),在各主要縣城及商業(yè)區(qū)設立分行、辦事處和寄莊。以后,隨著閻錫山勢力的擴張,又陸續(xù)在天津、上海、漢口、北京、石家莊、保定、綏遠等地設立了分支機構。到1929年,省內外分支機構達40余處,形成了一個觸角四伸的金融組織。
閻錫山為了給山西省銀行發(fā)行紙幣做好準備,采取了兩項措施。首先下令規(guī)定各縣商民交易一律以銀元為主,禁止商號出“錢帖子”。接著制定了《取締各縣紙幣規(guī)定》,憑借政府的法令,將各縣地方商號所發(fā)行的“錢帖子”限期收盡。這樣一來,就為山西省銀行發(fā)行紙幣鋪平了道路。山西省銀行的章程上,并沒有發(fā)行紙幣這一條,然而該行一成立,就迫不及待地印發(fā)鈔票,稱為“晉鈔”(圖1)。?1922年,閻錫山利用整頓商業(yè)的名義,通令全省統(tǒng)一省鈔發(fā)行權,山西境內商民交易只能使用晉鈔。晉鈔并無足夠的準備金,人民也不習慣使用,迫于嚴令,勉強使用,于是隨發(fā)行,隨兌現(xiàn)。在一段時期內,晉鈔可以十足兌現(xiàn),而且發(fā)行額不大。前5年內,發(fā)行額沒有超過500萬元。在得到廣大民眾信任后,山西省銀行即大量發(fā)行紙幣,發(f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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